南京交警被拖行案開審:故意殺人罪追究責任

2017年11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七大隊執勤民警史偉年夜查嫌疑車輛,制止犯罪嫌疑人駕車逃脫時,遭拖行數十米,胸腹部遭碾軋,因公殉職。昨天上午,高某故意殺人案、王某窩藏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人建議對高某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通訊員 寧法宣 實習生 孔德淇 揚子晚報記者 萬承源

昨天的庭審,由南京中院院長茅仲華擔任審判長,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范群出庭支持公訴。庭審中,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中包括一份史偉年佩戴的執法記錄儀錄制的視頻。

在昨天的公開開庭審理中,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材料披露瞭這一案件的更多細節。經檢察院依法審理查明,2017年11月15日晚,被告人高某、王某在宿遷市泗洪縣飲酒後,由王某無證駕駛奔馳牌汽車返回。次日凌晨2時許,行駛至南京市六合區龍池街道寧連高速主線收費站時,被執勤民警要求下車接受檢查。兩人下車後,高速七大隊執勤民警史偉年要求二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高某稱證件在車上,從王某處拿車鑰匙後二人上車。高某發動汽車,試圖逃離。史偉年見狀,將半身探入車內,雙手抓緊方向盤,並大聲呵斥,制止其逃離。高某猛踩油門,駕車將被害人史偉年拖行數十米後甩地並碾軋。作案後,二被告人駕車逃離現場,王某將高某窩藏在某公寓。經法醫鑒定,史偉年系鈍擊外力致顱腦損傷,合並主動脈肝破裂引起大出血而死亡,年僅47歲。

2017年11月16日14時許,被告人高某、王某在天景公寓流動人口中心5幢306室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記者瞭解到,高某1990年出生,曾因吸食毒品於2011年10月被罰人民幣500元,曾因非法持有毒品於2012年4月被罰人民幣500元。在這次案發前不到兩個星期的時間,高某因犯尋釁滋事罪於2017年11月3日被南京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一年。公訴人指出,案發時,高某正處在緩刑期間,未經許可不能離開居住地,但他卻違反瞭該規定。

在庭審中,高某及其辯護人多次辯稱高某當時隻是為瞭逃跑,並沒有碾軋、傷害交警的意圖,因此不認同檢察院提出的故意殺人罪的罪名。公訴人則表示,我國刑法規定的故意殺人罪可分為直接故意殺人罪和間接故意殺人罪兩種情形,其中間接故意殺人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而放任死亡結果發生。

公訴人建議對高某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綜合被告人高某的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公訴人建議法庭對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高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本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應當撤銷緩刑,原罪與本罪數罪並罰。

檢方建議,被告人王某犯窩藏罪,綜合其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建議法庭對其判處兩至三年有期徒刑。


特朗普上任兩周簽8條行政命令

號外號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強,買不瞭吃虧,買不瞭上當,是XX你就堅持60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epylatoshal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